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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埃孚:“CDC”为我司注册商标 请勿用在非我司产品上

发布日期:2024-09-02 07:41    点击次数:74

近年来,随着技术的进步,曾经用于豪华车型上的空气悬架和连续可变阻尼,出现在了不少30万元以内国产车上,而“CDC”这一名词也开始出现在不少车企的宣传中。近日,全球知名科技公司采埃孚发布了一则声明,称要维护CDC的商标权。

采埃孚

采埃孚

采埃孚称,采埃孚始终高度重视对我司知识产权的保护。近期,行业内误用我司“CDC”商标的情况引起我司高度关注,在此,特就关于“CDC”商标使用事宜发表如下声明:

“CDC”是我司旗下汽车减振器产品的一个重要品牌,我司在中国、德国、美国等多个重要市场均就“CDC”取得了商标注册,享有相应的注册商标专用权。在指代我司旗下该品牌的汽车减振器产品时,请同时使用注册商标标志“CDC”;或进一步明确该品牌属于我司旗下,例如采用“采埃孚公司的CDC减振器产品”等表述。

此外,请勿单独使用“CDC”文字指代我司旗下该品牌的汽车减振器产品。错误示例如:“CDC减振器”或“采埃孚公司的CDC减振器”;请勿将“CDC”作为“连续可变阻尼控制”“连续减振控制”等技术的代称;请勿将“CDC”用于指代非我司的汽车减振器产品。

采埃孚官方声明

采埃孚在声明中警告称,任何未经采埃孚授权在生产、销售、宣传等活动中使用“CDC”“CDC”商标,或者制造、销售带有“CDC”“CDC”商标的产品的行为,均可能涉嫌构成对采埃孚注册商标专用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侵犯,我司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我司合法权利和权益。